據中共官媒報道,因涉嫌受賄罪,原中共廣州市副市長曹鑒燎1月29日在深圳市中級法院受審。據此前報道,曹鑒燎是江派人馬黃華華和萬慶良的心腹。
曹鑒燎涉受賄7千萬被審
1月30日,中共官媒新華網報道稱,曾在廣州天河、海珠、增城3地濫用權力瘋狂斂財,涉嫌受賄7696萬元的原中共廣州市副市長曹鑒燎,29日在深圳市中級法院一審出庭受審。
檢方指控稱:在1991年至2013年間,曹鑒燎利用其擔任廣州市天河區沙河鎮黨委書記、廣州市副市長等職務便利,在廣州市天河區、海珠區、增城市等地的土地開發、工程建設、物業租賃、「三舊」改造等領域為他人謀取利益,個人或與他人共同索取或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7,696萬元。
檢方指控的犯罪事實僅9宗。曹鑒燎全盤承認,當庭認罪悔罪。該案將擇日宣判。
與曹鑒燎案關聯人士外逃
2013年12月初,時任廣州市副市長、增城市委書記的曹鑒燎被「雙規」;12月19日,曹鑒燎被立案調查。經過兩年兩個月後,曹鑒燎才被審判。
據陸媒財新網報道,知情人士透露稱:該案久拖不決背後,是諸多關聯人士外逃。案件偵破難度大。
2014年8月,中共廣東省紀委曾在全省一定級別公務員範圍內通報:經初步查明,曹鑒燎利用職務收受他人錢物折合人民幣7千多萬元,另有2億多元的涉案金額檢察機關正在進一步調查取證中。
報道稱,這2億多元的涉案金額,最終因為證據不足,未被檢察機關起訴。這亦與本案諸多重要人士外逃有關。
外逃的有曹鑒燎的家屬。這包括曹鑒燎的兒子曹健榮、曹鑒燎的妻弟曹博斌,以及曹博斌的妻子黃素珍、曹鑒燎的岳母梁銀娣。他們曾多次幫助曹鑒燎收受賄賂。
其中與曹健榮相關的受賄金額約為人民幣380萬元,美金40萬元;與梁銀娣相關的則是一棟價值近1千萬元的別墅;而曹博斌夫婦則因開裝修公司,成為曹鑒燎最合適的受賄代言人。
1990年代初,曹鑒燎即已成為「裸官」。知情人士透露:在曹鑒燎案發之前,這些家屬均已逃至國外,部份前往新西蘭,部份前往澳大利亞。外逃的還有與曹鑒燎共同受賄的公職人員與企業人士。
歸案者只有譚麗群。2003年卸任後,譚麗群即移居海外。查辦曹鑒燎期間,有關部門通過譚麗群親屬與其聯繫。知情人士說,譚麗群剛剛入境即發現情況不對,但辦案人員迅速將其扣押。譚麗群就此歸案。
另有與曹鑒燎關係最為密切的兩名村幹部獵德村的原黨支部書記李方榮、冼村的原黨支部書記盧穗耕,亦早已外逃。
曹鑒燎是江派黃華華心腹
曹鑒燎是江派人馬黃華華的心腹。據此前報道,早在擔任廣州市委書記時,黃華華對曹就「關愛有加」。2003年黃升任廣東省長後,廣州市的人事大權由時任市委書記林樹森一手把持,黃華華與林樹森向來勢同水火,林調走後,廣州人事任免大權重回黃華華派繫手中,加上2008年1月黃華華成功連任省長職務,繼續執掌南粵政經大權,整個廣東的重要人事任免也很難繞開他。
有黃華華背後撐腰,當上副市長已經不是曹的終極目標,而黃華華也不遺餘力地給予他最大的支持。2011年12月16日,在新任廣州市委書記萬慶良關照下,妻子孩子都在國外的曹避開中央關於這類官員不能擔任第一把手的限制,兼任中共增城市委書記。
黃華華和萬慶良在任時期都曾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黃華華因此多次被海外法輪功學員以酷刑罪、反人類罪及群體滅絕罪在加拿大、台灣等地提起訴訟,被稱為人權惡棍。
2014年6月27日,萬慶良被調查。據稱,萬慶良曾兩次「涉險」,均獲黃華華力保而「過關」。萬落馬後,黃華華深受「負面消息困擾」,已搬離省委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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